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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课程排课规则
发布时间:2016-05-06 17:30:07 作者: 浏览次数:

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课程排课规则

非常感谢各院系和各位任课教师对本科教学的长期支持!现将我校本科生课程一直以来运行的排课规则发布,同时,对老师提上课时间要求的比例明晰化,希望得到大家的了解和理解!

一专课程

1.周数规则:

1-16周范围内;

前半学期为1-8周,后半学期为9-16周;

遇节假日停课或其他因素影响的学时,可以临时增加课时借教室,但排课周数尽量按照学校统一的规则来。

2.星期规则:

l一周一次课:

周一至周五任一天;

l一周两次课:

至少间隔一天,并避免周一/五组合。因而共五种:周一/三,周一/四,周二/四,周二/五,周三/五。

l一周三次课:

尽量每两次间隔一天,即优先安排周一/三/五,也可以其他,但避免三次都连续,如周一/二/三,或周二/三/四,或周三/四/五。

l一周四次课:

尽量保证至少有间隔天数,尽量避免排成周一/二/三/四或周二/三/四/五。

l周三下午除形势与政策课外尽量不排其他课程,主要安排大型考试等。

3.节次规则:

l总要求:

仅白天上课,即在第1-10节范围内(特殊课程实验等才可排在晚上);

中午5-6节不占用,除三节连上的情况可占用其中一节;

同一天里节次不间断(如上午1-2节和下午7-8节)。

l一次2节课:

绝大部分课程,特别是理论类课程,最多2节连上;

2节可使用的节次:1-2节,3-4节,7-8节,9-10节,无其他行课方式;

l一次3节课:

由于课程内容需要,影视类、赏析类、讨论类、实验类课程可以3节连上;其他课程不安排3节连上。

3节可使用的节次:6-8节,3-5节,在专业推荐课表空余的情况下可选择上午,但须是1-3节,没有234节的行课安排,尽量不排345节。(尽可能选择6-8节,实验类课程可选择11-13节)

l其他:

设计、实验类课程可能一次需要超过3节课,具体可根据课程需要布课,但需要满足节次规则的“总要求”。

二专课程

1.排在周一至周五晚上,尽量不排周六

2.行课周数尽量

通选课

l对于2学分课程(为主),每周一次,共5个时间段选择:

1-16周周一9-10节,周二9-10节,周四9-10节,周五9-10节,以及1-11周周二11-13节。

周二晚强调1-11周的原因,是要避免学期后期与晚上二专考试的冲突。

l对于4学分课程(如语言类),每周两次,间隔至少一天,节次范围同上不含最后一种情况。

通识核心课

根据学分和周数计算,

l若是希望安排在白天,建议安排在1-16周周一9-10节,周二9-10节,周四9-10节,周五9-10节,以及1-11周周二11-13节。若是希望安排在晚上,只有一个时间段:1-11周周二11-13节。(原因同通选课,为避免学期后期与晚上二专考试的冲突。)

l开给新生第一学期的通识核心课程由于是第五周开始上课,一般行课安排是5-15周,可以安排在6-8节或者11-13节。

注:若一位老师同时为老生和新生开设同一门通识核心课程,一般默认给老生的课程起止时间为1-16周,给新生的课程起止时间为5-15周。若老师希望保持两个课程的教学进度和起止周一致,请事先在备注中说明。

新生研讨课

排足学时,符合全校新生选课的周数范围即可。开给新生第一学期的新生研讨课是从第五周开始上课,行课安排为6-8节,9-10节或者11-13节。其他学期新生研讨课行课安排参照通识核心课的原则排课.

每周次数等都不限制,但请考虑学生能否选到课程的实际情况。

排课规则总体说明:

1.对于后三者公共选修课(通选,通识核心,新生研讨课),在时间段的规则下,任课老师可以在上报课程时注明:希望排在某一时间段,或与其他课程排在同一天的要求。

2.在排课时,排课人会默认按照老师希望集中排课(每个老师的课程在尽可能少天数排下)的原则,故请希望分散排课的老师在教室担任表注明。

3.每个老师所有本科生课程,同一天内不能超过6

提上课时间要求的一专课程:

1.所提上课时间要求的课程门数不得超过该开课院系一专课程总门数的1/5;按此计算不足1门者可按1门计,最高不超过4门。(同一院系中,不同教师所提特殊要求本身不构成冲突)

2.同一门课,有多个教学班时,不超过一个教学班的任课教师可以提时间要求。

3.教师因身体原因的要求不计入额度中。

4.对教室的要求可以不计入额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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