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文科院系:
“曙光计划”由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共同实施。“曙光计划”通过科研项目扶持,着力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20多年来,“曙光计划”已经成为上海高校高水平人才培养计划中的品牌项目。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校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二、“曙光计划”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
三、“曙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本年度人文社科类报出名额为4名,每个文科院系限报1名。
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限报1名(建议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申报),该名额不占学校“曙光计划”规定分配额度,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参加统一答辩。
四、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时须由“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校内答辩日期初定为2017年5月26日(周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曙光计划”项目由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请各学院于5月23日(周二)前将本单位《申报意向表》(见附件)发送至heyifeng0712@sjtu.edu.cn。并于5月25日(周四)下班前将本学院申报书纸质版递交文科处B519,电子版发送至heyifeng0712@sjtu.edu.cn,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何屹峰
联系电话:34205152
地址:闵行校区新行政B楼519